第68章 驰援潮州
由四十多人组成的精英队自有了队长后,就不再与新兵一起训练,而是将所有时间都集中着做加强训练。加上同袍话少招狠,精英队的成员由最开始的想要把他挤兑走纷纷转变为心服口服。
队员们的力往一处使,对同袍的话言听计从,训练方面从不打折扣,不论多难多累也没有半句怨言,就连花文兴都明显看出了这群少年与往日的不同。在三个多月的训练后,这群入伍七个多月的新兵,已经可以和训练三年之久的好汉队打成平手。
在没有精英队之前,好汉队一直是平川驻军中的精兵,是花文兴的得意之作。这个队伍的队长是花老鬼的先锋官王良,他个子瘦高,狭长的眼睛如鹰一般凌厉,素以作战诡计多而著称,所以大家又叫他小无常。
饭桌上,王良头也不抬的抓起盘子里的一个馒头甩手直接扔向刚站在门口的同袍,作为军中最年轻的先锋官,他今年才二十一岁,他相信如果没有这个孟同袍的出现,在平川的驻军中,没有人敢抢了自己的风头。
王良不是一个心胸宽广的人,他眼看着精英队不论从士气还是本领方面都与日俱佳,这个孟同袍非但出尽了风头还十分受新兵的喜爱,就在昨日自己居然听说好汉队有人想要投奔于他。这不是明着打自己的脸吗?他冷冷的斜了同袍一眼,掩盖着内心的嫉妒,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同袍正与后面的队员说话,转头就见一个馒头迎面而来,他眼疾手快的扬起胳膊,稳稳的抓住了馒头。
“孟同袍,你带的兵不错啊,进步神速。”
手中的馒头被攥的早已变了形,同袍顺着话音的方向看到王良正对自己笑。若说他在笑,但眼神又冷的像要吃人,若说他在针对自己,伸手又不打笑脸人。同袍没有经历过太多的人情世故,不知道他此番的举动是为何,但和张玄觉呆久了,多少也能看出他的目的并不单纯。
“王先锋谬赞了。”将馒头交给张玄觉,他对身后的兄弟道,“王先锋不轻易夸人,今天当着我的面夸赞你们,你们以后训练可要更加认真努力,别让王先锋失望才是。”
“听老大的!”
连着数月,他们被同袍训的心服口服,也渐渐养成了这样一个统一的回答模式。不管同袍说什么,他们几乎都会异口同声的应和。
“你的兵,不错。”
放下筷子,王良深深的看了一眼孟同袍,他似乎已经可以断定这个人新兵将会是自己晋升路上最大的绊脚石,但他又不得不逼迫自己冷静下来,韬光养晦,以待时机。
“好样的。”
拍拍他的肩膀,王良的视线带着些许难以隐藏的凌厉,他瞥了一眼不远处的千秋一,又昵了一眼花木云,冷冷一笑,叼着馒头就离开了饭堂。
好汉队的士兵见队长已经离席,虽然自己刚刚开始吃,动作慢的甚至还没来得及打饭,却也只能跟着他一起离开。
“老大,我看那王先锋是嫉妒你的才能吧。”随岳得意的笑着,“也难怪,咱们精英队才成立多久啊,已经能跟他们打成平手了,他那老脸往哪儿搁。要我说,老大就是厉害,不论是兵法还是武功,都比那个王先锋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小子,你就这句话说的中听!”
张玄觉一听有人夸自己的兄弟,心里像被灌了蜜一样甜滋滋的,比自己被夸赞还高兴不知道多少倍。亲昵的揽上随岳的肩头,他回头对千秋一挑着眉眼,心中叹道,这小妮子真会给自己选夫婿,眼光着实不错!
“你们都别听他胡言,为军者,戒骄戒躁,以后我要是再听到你们自负的说些乱七八糟的话,就军法处置!”
“听老大的!”
花文兴将精英队的变化看在眼里,心中大喜,对于同袍的本事十分欣慰,更对他白天教授武艺、晚上讲席兵法的课程安排大为赞许。他曾尝试在每年选出的精英小队中推广这种授课的模式,但不出一个月,队长们都叫苦连天的请求支援。
刚开始他还不信这个邪,一个新兵都能坚持下来,自己从军多年还能比不上他不成?但连着讲了半个月兵法,花文兴就认怂了,他发现自己白天参加训练、处理军务,晚上给将士们授课,还没几天身体就也吃不消了,半个月已经是自己的极限了,所以这件事,只能这样不了了之。
“孟同袍是真有本事,之前是我小看他了。”
“属下倒觉得千秋一的本事也不小,作为平日里对练中的倒数第一的保持者,他的进步堪称神速。”
孙林尉官虽然觉得千秋一瘦弱,难当大任,但自从知道他是张恒将军的亲戚,自然少不了要替他美言几句,索性这小兵没有给张将军丢人,训练中十分刻苦,竟一点偷奸耍滑的事也没干过。
“当初您还因他替了同袍的位置,想找借口将他逐出军营,幸亏我拦着您,不然可要损失一员猛将咯。”
“就你会说。”花文兴故作严肃,也忍不住称赞,“同袍若是金子,千秋一就是那还未雕琢的璞玉,前途不可估量。还有宋显,那小子看似孤傲,却从不惹事,宋广老将军虽然被革职后郁郁而终,他的孙子却如此有出息,真是想不到。”
“那花木云……”
孙林尉官顺带提了一嘴,其实大家都看得出来,新兵之中虽人才济济,但花木云绝对是最不可忽略的一个。他就像一个璀璨的星星,哪怕是淹没在星河之中,只要你看上一眼,也能发现他的光芒。只是碍于他与花文兴的仇怨,才很少有人提及而已。此刻孙林见花文兴皱起了眉头,刚要转移话题,就听他轻声道:
“毕竟是老太太亲自培养的,又怎么能逊色呢!”叹了口气,花文兴不咸不淡的说道,“他是个好苗子,好好栽培,错不了。只是……算了不提他们了,儿孙自有儿孙福,今后的发展如何要看他们自己的造化。对了,今晚是谁值夜?”
“回将军,是张玄觉和宋显!”
“又是这小子,张玄觉这小子沾上毛比猴儿都精,守夜有他,我还是比较放心的。”说罢,他向后一仰,淡淡的叹息,“现在世道不太平啊。秦王无能,各国都虎视眈眈的想要瓜分秦国的领土,张将军一直想将平江城从燕国手里夺回来,毕竟那曾是他先家主秦长玉镇守的城池,情分不同。说起秦长玉,真是可惜了,一代名将就那么与夫人双双殉了城,舍下两个还没成年的孩子。对了,这么多年,好像再没有听说过秦家两个孩子。就连……”
挫骨扬灰几个字哽在喉咙里,花文兴无论如何也无法将一代名将的遭遇平淡的说出,在他看来,秦长玉死的惨烈,但也冤,简直是旷世奇冤。
“是啊,跟着一起消失的还有秦长玉将军的侍卫秦怀山、秦夫人的胞弟人称孟阎王的孟洵。”孙林淡淡道,“秦长玉一倒,秦国也大不如前了,几员猛将卸甲归田,跟着秦长玉的那些人被秦王忌惮,贬的贬、杀的杀,抛去国别不谈,真是可怜一代忠臣良将。”
“政局嘛,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无分对错。也正因为秦长玉等人的遭遇,咱们魏国才能迅速壮大,天下大局,有得有失嘛!”花文兴捏着茶盏想要饮一口,但又重新放在了原位,“精英队的人现在叫同袍什么来着?”
“孟阎王!”
“孟阎王?有趣,真是个好兆头!当年孟阎王孟洵在战场上可是令人闻风丧胆,号称从无败绩。如今咱们军里也出了个孟阎王,看来咱们大魏真是要一统中原了!”
对视一笑,虽然这次端了乔寨王上没有自己晋封官爵,但俸禄却涨了不少,也算给足了自己面子。花文兴仍旧为自己能招揽到这样一群人才而感到欣慰,他想,或许自己也可以辅佐张将军成为魏国的秦长玉,手下也有十名甚至更多能够威震一方的副将。
夜未央,弯月悬在如瀑的夜空中,几颗星星不安份的与月争辉,似要迸尽最后生命一般闪烁着光芒。
初冬早晚温差很大,为了不影响训练和自如的行动,军队里发的过冬棉衣并不厚,比起夏天的军服,不过是多了一层薄薄的棉花罢了。张玄觉为此抱怨了好几次,但同袍都没有安慰他,反而给他讲了不少军队之所以这样做的初衷和意义。
今天夜里刮起了阴飕飕的小风,偶尔一下竟像一把锋利的刀剌在脸上一般,疼的张玄觉恨不得把脸藏起来。他哆哆嗦嗦的拎着铜锣,一边走一边搓着手取暖,还时不时的猫着腰躲到宋显身后挡风。
“宋兄,幸好是跟你值夜,若是千秋一我还得蹲着才能挡住风。”
“玄觉,你的嘴实在太黑了。”拍拍他的肩膀,宋显笑了笑,“不夸张的说,我认为,你的尊口一开,死人都能被你给说活了。”
“我要有那本事早发家致富了,还穷嗖嗖的跑这来当兵?”张玄觉反驳道,“你看这给我冻的,鼻涕都流出来了,有钱谁来着活受罪,早就婆子娃子热炕头潇洒去咯!”
“说不过你,我认。”
张玄觉挑着眉毛,在面前竖起两根手指,得意的晃动。作为精英队著名的开心果,他日日洋溢着笑容,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与他在一起,甚至愿意在最热的盛夏换班,只为与他一起值夜,宋显自然也不例外。
苍翠的树叶尽数变黄,一望无际的落叶随着风飘飘荡荡叫嚣着冬季的来临,冰冷的雨夹雪打在地上,远比夏日的雨水更为有力,那瘆人的冰雹更是一夜之间砸坏了不少营帐。
“参见将军,潮州被陈国围攻,向我驻地求援,这是求救信。”传令兵气喘吁吁的跪在案几前,“请问将军,是否要起草文书,请求君上的首肯!”
花文兴刚刚入睡,但他没有因此而恼怒,只是披上衣衫来到案几前。做一个军人,对于战争自然是不陌生的,但陈国不是正处于内乱之中吗?怎么能有精力攻打我国呢?还是潮州?
“潮州的士兵呢?”
“他很狼狈,到了咱们军营就晕过去了,尉官安排军医去给他医知了。”
“他说他叫什么了没有?”
“好像是叫什么徐贵,听说话的声音是个宦官。”
“知道了。”
魏诚宠信宦官,这个他是知道的,但这并不能证明什么。一个宦官,放眼四国,哪国都不缺。虽然怀疑求助信的真伪,花文兴还一个字一个字的认真读着,因为求助信里面还附着一块玉佩,上面雕刻的是龙纹,还有两个字:
魏诚。
魏诚,当今魏国国君魏林唯一的同胞兄弟,二人一起长大,兄弟情深。如果王上的亲弟弟有难,自己就算没有张将军的首肯,也是要帮忙支援的。但从不肯破坏军纪的花文兴还是考虑了一下大局,就在他犹豫的档口,又一封来自京师的八百里加急到了。
这封信是国君命令自己支援潮州的手书。
见信如见君主,尤其这份手书上还明确写着:片刻不准耽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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