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魏国孟阎王
经过一晚上的思来想去,同袍和花木云终于相信当时是一场误会,两个人意识到了自己当时的冲动,更加明白一定是有人嫉妒几个人晋升的太快而在背后乱嚼舌根。虽然有些尴尬,但还是在张玄觉的三寸不烂之舌撮合下重新言归于好。
经过这一场误会,同袍意识到花木云已经是自己最为强劲的情敌,他温润如玉,面上始终挂着亲和的笑容,同时,他还是个有家世、有样貌、文治武功样样都不在自己之下的贵公子。别说千秋一,若自己是个女人,也一定会喜欢他的。如果硬要说自己有什么能够胜出的,只有比他更早认识了千秋一并与她定了婚约。
那天晚上,同袍想了很久,他不断的问自己,如果千秋一真的如表现的那般喜欢花木云,自己会笑着祝福她吗?想的头都痛了,他也没能说服自己,直到那一刻,他才真正的明白,自己对她的喜欢早已成为了根深蒂固的爱情。
第二天一早,同袍和花木云纷纷撑着伤,相互搀扶着来到校场,张玄觉看着他俩难兄难弟的样子,忍不住捧腹大笑。
“同袍,花老弟,你们俩这算不算不打不相识啊。”他夸张的擦拭着眼角的泪,打趣道,“来,重新认识一下,他叫花木云,你叫孟同袍。”
“找打是不是。”
同袍挥着拳头吓唬他,花木云也配合着要动手,蔚蓝的天空下,千秋一远远的看着三人打闹的样子,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了地,展露出了一抹释然的笑容。其实她不怕什么流言蜚语,因为不管多么难听的流言,终究是流言。但她很怕两个人会因为自己结了仇,这样同袍小队长的工作不但不好开展,还容易被人戳脊梁骨。至于花木云,他时刻照顾自己,虽然这次的动作虽粗鲁了一些,但总归没有真的出格,如果他的名声因此而败坏,也是自己不愿意看到的。
“小一,你昨晚睡的好不好。”
花木云一见千秋一,怕她担心,更怕她会内疚,故意挺直了脊背装作没事一般温柔的笑着。
“今早起来都没见你,是去练剑了吗?”
千秋一最后的担忧也融化在了花木云如春风一般和煦又温柔的笑意中,她被舅舅吊起来打过,自然直到挨揍之后是什么样子,虽然心疼,但还是选择尊重,对他的故作坚强并没有拆穿。
“对呀,我想着也不能一直被你们落在后面。”她笑着看向同袍,“虽然我先于你们升官,但对你们还是望着项背,我也想有一天跟你们并肩而立,哪怕是给你们做副将。”
“哟,千秋老弟,你的抱负还真不低哦。”张玄觉笑道,“有了目标,那你可要努力了,将军的副将怎么也得花老鬼那样吧。”
“说到抱负,玄觉你的抱负是什么?”姗姗来迟的宋显问道,“是做将军,还是元帅?”
“宋兄你又拿我开涮不是?我哪有做将军的命啊,更别提元帅了!寻思着给咱们同袍当个军师就挺好。我这个人,我这个人好吃懒做,武艺不精,上战场杀敌太为难人,也就脑袋还算灵活,努努力说不定坐镇后方还勉强可以。”他煞有介事的点着头,话音一转将矛头对准了宋显,“听宋兄的意思,你不想做将军?俗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可不是好士兵啊。”
宋显骨子里的傲气是他如何都掩饰不掉的,他始终不敢忘记祖父的期望,多年来也是这样严苛律己的。只是突然被张玄觉这么一问,忽然却间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摇摇头,他没有说话,而是抱着剑站在一旁。张玄觉见他如此知道是迷茫了,便巧妙的将话题岔了过去。
“花老弟,你想做什么?”
“我出身不好,想靠着军功能翻个身,所以目标自然是将帅!”
对于花木云的谦虚,几个人都没有反驳,军队里起码一半的人都知道他出身于一等一的军侯府,如果军侯嫡子是出身不好,那他们几个岂不是卑贱到了尘埃里?但这样的话从花木云的口中说出,谁也没有觉得他是在顾影自怜、故意抬高身价,反而真心为他觉得可惜,毕竟关于他的传言,一点也不少。
“小一,等我做了将军,一定要你做我的副将!”
“好!”
花木云笑着打破了沉寂的尴尬,千秋一见他的情绪没有被影响,扬起笑脸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她相信,她的木云兄是个一等一的人才,一定能凭借自己的本事实现大志的。
本来还有些同情花木云的同袍一听千秋一要给他当副将,心里醋意横飞。他本以为这个丫头会满口欢喜的说要给自己做副将,没想到竟是一场空欢喜,便冷着脸哼了一声。
“好了,大家集合。”
千秋一不知道他在闹什么脾气,不明所以的挠了挠头,对花木云耸了耸肩便跟大家一起朝着高台方向集合。但张玄觉知道同袍在气什么,这个家伙一定是吃醋了!前几天还信誓旦旦的跟自己说不知道是不是喜欢千秋一,如今竟然十里之外都额能问道酸酸的醋味了!想到这里,他强忍着笑意,揽过宋显的肩膀,跟在大家身后一起去高台下集合。
“宋兄,以后的路还长着,抱负这种东西,慢慢想,不着急!”他看着宋显有些茫然地双眸,真诚道,“但一定要是自己所想所要,才是抱负。如果单纯是为了实现别人的心愿或者期望,岂不是没有为自己活过?人这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不论好坏,一定要为自己活一次才够本,你说对不对?”
“玄觉,你知道吗?我很羡慕你。”
“我穷小子一个,有什么可羡慕的!”
“你虽然世故又圆滑,但又很真实。我知道这样说是前后矛盾的,但我真的很羡慕你。”
宋显挣扎着放下了高傲的自尊,突然很认真的盯着张玄觉,只是虽然两人是这么近的距离,自己仍旧无法看透眼前这个爽朗豁达的少年。他笑意盈盈却好似无欲无求,身上飘逸着仙风道骨,在红尘中似乎遗世独立,又似乎是芸芸众生里最世俗的人,他百面千转,却活的十分认真。就像他说的,他在这不长不短的人生里,活自己。
张玄觉笑着耸了耸肩,没有回答。他说的对,自己很世故,但也不是个虚伪的人。只是如果他知道自己身上发生过什么,应该就不会说出刚刚的那番话了吧。毕竟那样残破又血腥的人生,谁会想要?
昨天夜里响了几声闷雷,但却一直没有雨水落下,到了今早反而放晴。想来是天公作美,为同袍第一天上任精英队队长献了一份礼物。
精英队成立至今,如果说花文兴的训练是严苛,那新官同袍的训练就是魔鬼地狱,非但难度极大、就连休息的空档也被缩短了一半。所以当天的训练还没结束,大家就给他起了一个响当当的绰号:孟阎王!
今天的训练,一直隐藏实力的张玄觉都有一点点吃不消,所以对于这个绰号,他一点也不想为同袍辩解。
顶着和舅舅一样的名号,同袍有些无奈,不知回家探亲的时候该如何与众人解释,并且他担心张玄觉跟自己回家后,万一当着全家的面叫出来,舅舅的身份会因此而暴露。
“手上的动作要加快,再快!”
自鞭训后,同袍就发现所谓的精英队成员,除了张玄觉、花木云和宋显,其他人都无法与这个词靠上边,就算是进步飞快的千秋一如果真的上了战场,也绝不会超过一刻钟就会倒在敌人的刀下。所以,他决定从大家的耐力开始进行集训,真正的集训。
“蹲好。”轻轻一脚就将随岳踹倒,他紧蹙着眉头,“马步扎不好,底盘就不稳,底盘不稳,还谈什么根基。”
“队长,你说我们做的不好,那你做一个我们看看。”队列中突然有人摔了手里的木剑,不服的大叫,“都说一心不能二用,一边扎马步,一边舞剑,你能做到吗?”
同袍站在高台上,看着那个叫嚣的队员,在昨晚背诵的名单中准确的定格,宋旭。他知道此刻对自己不服气的大有人在,自己需要一个机会立威,他的叫嚣正好给了自己这样一个机会。脑海中浮现着父亲钦点三军时的威仪,他高高的昂起了下颚,俯视众人。
“如果我能,你当如何?”
“如果你能,我就围着校场跑一百圈!”宋旭起哄道,“如果队长你做不到,怎么办?”
“那我就把这个队长让给你来当!”
张玄觉知道同袍的武功很高,虽然比起自己可能还差一点,但就自己了解的来看,他的武学根基可谓十分牢固,这样简单的动作对于他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所以他悠哉的瞥了宋旭一眼,心里为他的豪言壮语而捏了一把汗。
“好!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
话音未落,同袍甩开袍角,扎着最稳固的马步,手中的木剑耍的宛若游龙,高台下的队员震惊之余,不免为自己刚刚没有逞能顶撞而感到庆幸。
宋旭看着同袍的招式,虽然心生敬畏,但还是爬到高台上,对着他的下盘不断进攻希望能借此翻盘,但他忙活了小半个时辰,同袍仍旧稳如泰山。
“小子,他昨天可刚挨了四十军棍,想想吧,如果是你,还能爬的起来吗?”随岳趁机替同袍出气,嘲讽道,“一百圈,你自己说的,是男人你就别反悔!”
“谁要反悔了!愿赌服输,我认!”
宋旭从小都跟没有读过书的父亲生活,从未见过母亲,父亲每天要忙着务农,没什么时间陪伴他,但只要稍稍闲下来,就会一直絮絮叨叨的要他做一个正直、诚恳的人。所以,此刻自己虽折了面子,宋旭还是红着脸对同袍恭恭敬敬的道了声抱歉。
“一百圈在集训后一次完成,太难了,分两次吧。”同袍利落的起身,拍拍他的肩膀,“我身为队长没有体恤你们基础,也有责任,所以,等下结束了,我替你跑三十圈。”
“算我一个!十圈!”宋显举起木剑,高声附和着。
“我报十圈!”
“我也十圈!”
见千秋一举起手来,花木云也跟着一起,张玄觉见他们都讲义气的报了数,自己要是不跟着跑好像有些不讲义气,本想颤巍巍报个五圈,却被宋显用木剑将胳膊挑起,高喊了一声:
“张玄觉说他报二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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