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故梦南归
千丈山靠近大随西南边陲,因身长千丈,高耸入云得名,又因密林蔽日,不时有猛禽出没,便是当地人也很少只身前往。
山下,一条清溪蜿蜒而伸,两岸散落着零星村舍,直至溪流渐缓处,一户户人家才多了起来,汇集成了一个小小的镇子——“南归”。
这天辰时将过,沿着溪流的石子路上飞跑而来一位少年。
这少年看似十五六岁的模样,却仍总着角。只见他圆目微张,双颊红涨,胸前的对襟粗布麻衣也早已汗湿几重,奔跑时衣带翻飞,远远看去,竟难以分辨是个男娃还是个姑娘。
少年人脚力带劲,健步如飞,疾奔的身形很快穿过镇上的闹市集,村头荒凉的“义犬冢”,终于消失在山脚的一片苍翠竹林中。
一炷香过后,少年出现在千丈山南麓的一户村舍门口,脚步踟躇,探头探脑。
这方颤颤巍巍的青瓦独院几近山腰,隐于婆娑树影,村里上山采药砍柴的乡民都鲜少经过,更遑论有什么东邻西舍了。
在门口思忖了片刻,少年摸摸脑袋,垂头绕道东墙根,将碍事的衣摆咬在口中,躬身后退两步,站定后疾冲向前,纵身一跃,旋身便骑到了墙头之上。
谁料刚要坐稳,少年就被一股蛮力直向下扯去,重重地摔了个屁|股墩儿,幸而地上正垛着喂牲口的米糠,才不致痛得泪花四溅。
魂魄尚未归位,头顶上便传来粗嘎浑朴的声响。
“好你个阿欢!又来爬墙,改天我定要揪着你的耳朵,教你认认哪里是大门!”
少年听罢满心净是不服气,就要反唇相讥,抬眼就看到刘青山神色愠怒,碗口大的巴掌“遮天蔽日”地就要落在天灵盖上。少年便即转脸俯首认错,“青山叔饶命!大门我自然认得,自然认得,只是现在辰时刚过,我这不是怕惊扰了您的好梦嘛!”
眼见刘青山又要开口,叫做阿欢的少年二话不说,直接往地上一跪,仰头看着他,楚楚可怜地道:“我齐欢对天起誓!这一回我来找他,当真有天大的好事要跟他说,您听了也一定会很高兴的!”
刘青山举着手掌,手脚有些僵硬,他凝视着跪在地上满眼清澈的少年,神色有些复杂。
可哪知就是这眨眼的功夫,小崽子眼球转着转着就变了脸色,连滚带爬地从刘青山的□□穿了过去,轻轻一跳,窜到院子中央,一边跳着脚躲避刘青山的追赶,一边扯着喉咙大声嚎叫:“小祝!小祝!快出来!先生答应了!我们可以一起去学堂!我们是同窗啦!”
刘青山登时一个头两个大,又一次痛恨自己心太软,顺手从牲口棚取了扫帚,手脚并用地与小崽子周旋起来。
刘青山年近不惑,两鬓染霜,身形却很魁梧,看起来机警敏捷,孔武有力。
只是他看着眼前的孩子东躲西藏,气喘如牛的样子,心里愈发挣扎,手脚也越来越不利索。
少年却是半分力气也没有了,自学馆过来他就一路疾奔,方才又从墙头被人拽了下来,眼下只觉得自己的两簇屁股蛋像被塞进了灶火里似的,又热又麻,不由得也恼了,高声哭喊道:
“青山叔您别打了,我知道错了。但我不走!不走!我求了那赵先生一年,今日他老人家终于点头了,我定要带着小祝去见他,免得他反悔!”
刘青山身形一滞,表情微动,刚要开口。
伴着竹竿触地的“嗒、嗒”声,另一个少年自里屋走了出来。
这少年青丝如瀑,面若寒霜,眼睛上缚了一条月白的素纱,更衬得唇丰鼻挺,容颜清秀。外头天色大亮,屋内幽暗,他摸索着自暗处向明处慢慢走来,一身青衣了无赘饰,飘逸清癯。
少年站定,伸手向前方探了探,默默地,似在聆听,过了一会儿方才开口,饶是清冷的嗓音里也能听得出几分喜欢来:“阿欢来了?快过来。”
这少年是刘青山的独子——刘祝。他嘴里正唤的是齐欢,是他在南归镇唯一的、最好的朋友。
刘祝并不是自小就长在这里。
他爹刘青山原本是个孤儿,成人之后,被南归镇的富户刘家招来做了上门女婿,才算有了个刘青山的大名。谁知夫妻二人成亲不久妻子就逝去了,刘青山不顾岳父母反对出走异乡。
后来大约是在外私生的儿子身体羸弱又患有眼疾,自己唯恐老来孤苦,一心盼望着落叶归根,四年前刘青山就带着刘祝回到了这里。无奈刘家早已落败,岳父岳母也不在人世了,其田产早被刘家的外甥胡平顺占了去。
胡平顺是村里人都不愿招惹的恶霸,在镇集上做卖肉的营生,人称胡屠户。刘青山虽是二老的女婿,却半点便宜也挨不着,只得带着刘祝偏居山麓林间,依山打猎为生。
齐欢看到刘祝顿时心头一喜,大有一副劫后余生的模样,也顾不上刘青山的扫帚,直向他冲了过去。
刘青山手中的家伙一时间停不住,眼看就要击中齐欢面中。千钧一发之时,刘祝手上的竹竿陡然脱手,飞旋而来。刘青山只觉得腕间一麻,扫帚便压着竹竿掉落在地。
齐欢拉住刘祝的手,跳着脚躲进他身后,直到一把抓住他的腰,才算是把心放进了肚子里。
刘祝失了手杖,无力平衡,冷不防被他拉了一个趔趄,颇感无奈,于是宽慰似的拍了拍他的手背,略加安抚。站定之后转向刘青山道:“爹,我去去就回。”
刘青山抬脚将扫帚踢到一边,又捡起竹竿塞到刘祝手里,未发一言,径直向牲口棚走了去。
下山的路比来时走得更快一些,刘祝虽然眼睛不好,但也只要齐欢稍稍引领,不需要时时刻刻搀扶着。不一会儿,二人就来到了山脚的竹林,这是他们初次相识的地方。
渐渐地,刘祝的脚步慢了下来。
齐欢虽然平时没什么正经样子,但只要事关小祝,他就会像变了个人似的,虎嗅蔷薇,敏感的很。
齐欢:“怎么了小祝?哪里不舒服吗?”
刘祝轻轻摇头,“没有的是,只是阿欢……方才你跟我爹说……说因为我上学的事求了先生一年,你说的,可是真的?”
二人既然停了下来,齐欢索性将小祝搀扶在一块石头上坐好,歇息片刻。
他自己侧身往小祝脚边的草地上一躺,方才开口道:“那老先生就知道认死理,顽固得很。起先我每隔几天就去给他说些好听的,可他油盐不进,软硬不吃。后来我娘知道了,就烙了一些大肉饼让我送去,他这才松了口。”说着不免心有怨怼,“这老头儿,想吃肉饼早些说清也好呀,说不定……说不定你就可以更早些去读书了。”
刘祝一听就知道是阿欢心思太过单纯,那贪财的先生又岂会因几张肉饼松口,想到这儿,登时心中万般不是滋味:“大娘她……”
齐欢心念一动,接着霍得站起身来,“你是知道的,我娘是大名鼎鼎的‘肉饼西施’,烙几张饼子不算什么,你可千万别多想!嗯?”
刘祝:“大娘的手艺,我自然清楚……”
齐欢摸了摸刘祝的脑袋,难得端正颜色道:“小祝,你只要好好读书,别的什么都不要去管。你那么聪明,将来定能成大事、做大官。到时候,你府上多的是管家丫鬟老婆子,再娶上几房夫人,他们照顾你,伺候你,你就算看不见,也不会过苦日子的!”
“嗯。”
素纱下的眼睛此时竟有些迷蒙,刘祝看不清眼前的路,只听到了远处老鸮的呼号。
眼看着日头就要爬上头顶,二人就不敢再耽搁,终于赶在午时之前到了镇上。
刘祝在学馆正式拜了赵先生,写了歪歪扭扭的“墨宝”,收下了先生所赠的《百家姓》和《三字经》,答应认真诵读,扎实基础。
先生说,刘祝的书写问题颇大,常现钉头鼠尾,锯齿偏锋,但好在识字很多,诵读不成问题。读完了这两本,就可以到学馆来和大家一起听学了。
返回的途中,齐欢兴奋地像只雏鸟,拉着小祝东瞅瞅,西逛逛,似要将最近的新鲜物什都为他介绍个遍。
“小祝,你摸摸,这是泥人张捏的麒麟,这老头儿水平见长啊!”
“小祝,你闻,这是杏花酿的味道,过几天是我的生辰,我一定要让你要尝尝不可,放心,青山叔不会知道的。”
“小祝,你尝尝,这叫龙须年糕,‘谷馨斋’的新甜食,能扯丝的。”
刘祝一一应着,心里头的感受很奇特,阿欢因为他去学馆读书而高兴,而自己却因为阿欢高兴而高兴。他想,如果高兴是画一个圈,那阿欢一定是起笔的那一点。
过了一会儿,刘祝捏了捏齐欢的手,问道:“阿欢,你还痛吗?”
大概是放松了精神,加上小祝这么一提醒,齐欢这才想起自己那不知花开了几瓣的屁|股,还真有点痛,走起路来也没了以前的爽利。
阿欢用指骨狠狠地在屁|股上按揉了两下,开朗道:“没什么,你别看青山叔对我那么凶,但我知道,他喜欢我,你可别不信!”
刘祝转头向着他,微扬起秀气的下颌,日头照的素纱似透出光来,“我信,哪里会有人不喜欢你。”
齐欢摸摸鼻子,有些害臊,“可我要是有你的功夫,一定更讨姑娘们喜欢。今早在院子里,我见你的功夫又有了长进,是不是自己又偷偷地去石洞练剑了?”
齐欢所说的石洞,是隐在千丈山上的一个旧窟,他们常在那里谈天赏景,一待就是几个时辰。
以前的刘青山是打心眼儿里喜欢阿欢,但不知从何时开始,每次见到他上门,就要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将他撵出去,这让他十分苦恼。于是他和小祝索性就找个了隐蔽的石洞,秘密地会面,当地的村民也很少有人经过那里。
齐欢要去学堂,刘祝也就常常一个人在石洞里待着,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在那里练剑的习惯。
“去了,山中空气很好,万物都有生气,我很喜欢。”
齐欢嘿嘿一笑,“练练好,练练好!且不说功夫如何,也能让你的身子强健一点,但你自己一个人,一定一定要小心才行。”
逛了许久,二人都有些饥肠辘辘,便准备回家了。
谁知刚刚行至义犬冢,迎面就碰了一群年纪相仿,行为乖张的乡野混混,领头的是胡晋三。
胡晋三是胡平顺的儿子。仗着其父是个提刀就砍的恶棍,自己也长成了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泼皮无赖。身边随从、小弟无数,任其欺侮。
齐欢和胡晋三的恩怨归根结底源自秉性的迥异。二人都自小长在这里,阿欢秉性良善,活泼可亲,村里人个个都喜欢他。胡晋三则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流氓,小童遇见了他定要绕着走,长辈看见了他也总是连连摇头,两人天生的看不对眼。
可说到底二人也没有深仇大恨,齐欢又是个聪颖的孩子,从不与之发生正面冲突,偶有过节,常常主动屈其下,避其无赖锋芒,因此,胡晋三也没什么机会能将他拿捏住。
直到三年前的一天,胡晋三见到在竹林练剑的小祝,想要将剑据为己有。小祝不肯,胡晋三欺他目盲,加以恫吓胁迫,不成便恼羞成怒,召集手下的一群泼皮对他拳脚相加。
正躲在竹林偷吃蜜饯的齐欢看在眼里,也不知从哪里借来了匹夫之勇,第一次站在了胡晋三的对面与他宣战。
结果自不用说,一伙儿人打得头破血流。齐欢比小祝年长几个月,便一副大哥的模样将他挡在身后,结果头发差一点被揪成鸡窝,衣服也被撕得稀烂,露出皮肤的地方全是鲜红的血印儿,狼狈不堪。
终于,刘祝用力挥出一剑,将胡晋三□□下的石头一击两半,齐欢趁他魂飞魄散之时,急忙拉上小祝逃出竹林。
刘祝和齐欢二人因此成了好友,和胡晋三也真正结下了梁子。
以往他二人遇见胡晋三,只要不招惹他,通常也生不出大事端来。
但今时与往日不同,胡晋三身后的少年个个人高马大,肥硕健壮。放眼一望,少则□□人,多则十一二,一副有备而来的架势。
二人心头一紧,这下麻烦了!
眼看对面一众转眼到了三丈开外,刘祝偏头道:“阿欢,你跑得快,现在就去镇上的益善堂,这个时辰我爹应该正在为我抓药,你去把他喊来,今日他们人手众多,咱们怕是要吃亏。”
齐欢本就心急如焚,听罢更是急火攻心,“我怎么能把你一人留在这里,我不走!他们……他们那么多人,你的眼睛又……”
刘祝摸索着捏了捏齐欢的肩膀,“信我。我带着配剑,他们近不了身,可以拖延一时。如果咱们都留在这儿,没人发觉,迟早抵挡不住。”
齐欢也顾不得屁|股了,急得转着圈儿搓脑袋。
刘祝面色一沉,压低了嗓子道:“耽误不得了,你快去。沿着石溪向下游跑,当心与我爹错过。”
齐欢低吼一声,转身撒丫子就跑,那是唯一的一次,他觉得自己快得要飞起来。
眨眼之间,胡晋三一众就到了跟前。
这孩子才十七,却是个满脸肥油,毛秃癞皮的模样。他走近,用又厚又肥的巴掌扇了扇刘祝脑后的白纱,猖狂地嚷叫:“我当是哪家的小娘子,原来刘家上门女婿生的杂种,外地来的小瞎子!”说着,从嘴里带出一股夹着异味的嗤笑。
刘祝不露痕迹地掩鼻退了两步,以佩剑为手杖,摸索着找了块石头坐下。
胡晋三正欲再次言语相讥,却看刘祝慢慢解开了罩在眼睛上的素纱,一时晃了神,愣在当下。
刘祝眼睛紧闭,黛色长睫湿润卷曲着,眼周的皮肤较之面庞更加青白,眉眼之间似乎捧着一汪清流,始终紧蹙。忽然,这双眼张开了,清流入海,明眸如溪,终化作冰湖一片。
胡晋三众人还未来得及惊呼,却发现他这眼白之上散布着点点血斑,有深有浅,将散未散,加上他空洞的眼神,和冷如寒冰的面庞,着实让人呼吸一紧。
刘祝坐定之后,小心地将剑抽了出来,剑柄赤红,剑锋直冒着靛青寒气,他细细摩挲着剑锋,指尖惨白,道:“它叫‘飚尘’”。
此刻他的脸上全是旁人从未见过的阴郁疏狂,众人一时定在原地,惊愕失色。
他看着胡晋三,却像是看着他的魂灵,笑得十分得体,温言道:“它在问你,胡晋三,你想,怎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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