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不就亲个嘴嘛
唐远山给沈家榆回话了,他的合伙人杜哥松口了,但她得先来酒吧试唱,看看效果。
沈家榆立刻答应了。
又后知后觉地有些忐忑,对唐远山说:“先说好了,我只唱歌,不做别的。”
唐远山眼中露出一丝促狭地笑,说:“你还想干什么?”
“陪酒坐台啥的”
沈家榆小声嘟囔道,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这事她听多了。
唐远山嗤地一笑,说:“你想干这些也没机会,我们开的是清吧,主要做附近大学生和小白领的生意,没那些乱糟糟的事。”
沈家榆放心了,精心妆扮一番,周六去酒吧试唱了。
上次她和魏壮壮来的时候酒吧没营业,晚上过来是另一番模样,灯光辉煌溢彩,音乐流淌环绕,笑语喧哗,气氛非常轻松欢快。
沈家榆突然有点紧张。
她知道自己有点唱歌天分,可上辈子也只在ktv展示过。
唐远山把她介绍给自己的合伙人杜哥。杜哥三十来岁,微胖,蓄了一撇胡子,不说话的时候面相很凶,笑起来却憨憨的,叫她丫头,说:“待会你就上台,别紧张,该咋唱咋唱,不就是个乐吗?”
挺给唐远山面子地。
沈家榆放松了些,找个角落补了补口红,韩琦借给她的,又把长发揉乱一些,待会要去唱王菲的歌,先追求点神似。
“你眉头开了,所以我笑了,你眼睛红了,我的天灰了”
沈家榆唱的是“你快乐不如我快乐”,一出声热闹的酒吧立刻安静了一瞬,所有的眼睛都齐刷刷望了过来。
沈家榆知道对路子了,心一松,越唱越投入。她今天特意穿了条长裙,一直逶迤垂到脚踝,长发浓密,仙气飘飘,颇有点王菲的味道。
一曲唱毕,台下掌声雷动,杜哥非常满意,当下就拍板定了,让她周三周六各来一次,每次唱四首歌,一晚上一百。
沈家榆非常满意,对他鞠躬致谢,出去后唐远山酸溜溜的:“怎么不见你这么谢我?”
“你是老朋友,杜哥是外人,能一样吗?”
沈家榆一句话说得他眉开眼笑起来,用手点他,说:“你可太知道怎么拿捏我了。”
“我有这么厉害吗?”
沈家榆心情好,轻轻瞟了他一眼,眼波似水,唐远山的心立刻软了一块。
“回宿舍吗?”
他护送她走到学校门口。
“现在还早,我先去自习室,书包还在那儿放着呢。”
沈家榆看看表,才八点四十。
“等一下。”唐远山突然停下脚步,伸手要摸她的脸。
“干什么?”
沈家榆触电般躲开了
“脸上沾到了脏东西。”
“哪里?”
沈家榆胡乱在脸上擦。
“还是我来吧!”
唐远山突然伸手固定住她的下巴,用大拇指轻轻擦过她柔软的唇,抹去她之前擦上去的口红,还有一点残余的,又加重力气擦了一遍。
沈家榆像被雷击中了一样,傻了。
女孩的惊惶和唇上半褪的口红突然变成了诱惑,唐远山眼神加深,慢慢俯首,仿佛下一秒就要吻下去。
沈家榆一阵心悸,赶紧弹跳开来,说:“你干嘛,这是口红。”
“哪有上自习还擦口红的?”
唐远山恢复了若无其事的样子,理直气壮地说。
“你管得真多!”
沈家榆口气有点冲。
“别人求我管我还懒得管呢!”
唐远山拽拽地。
沈家榆回到自习室的时候白静已经不在了,连她的书包也一并消失了。
沈家榆以为她有事提前回宿舍了,自己又看了会儿书,始终心神不定,但还是坚持到十点才收拾东西回宿舍,没想到白静并不在。
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她都没回来,宿舍里的人都觉得有些不对劲,沈家榆刚准备出去找时,白静推门进来了,满脸春意,像喝醉了一样。
大家一起上阵,逼问了半天才知道她自习时碰到了上次借自己雨伞的师兄,两人去散步了。
散个步能散两三个小时?
大家都不信,韩琦打趣,问他们是不是钻小树林了。
校园西山那片小树林又称情人林,是学校小情侣们的天堂。
韩琦只是起哄,毕竟他们才第二次见面,没想到白静捂着脸,娇羞地承认了。
宿舍一静,全员懵圈,连沈家榆也半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来,这发展得也太快了。
白静扭捏又自豪地承认,她今天晚上已经失去了初吻,言情小说写得没错,浑身跟过电了一样,膝盖都软了。
大家立刻炸锅了,李婷玉关心对方是谁,到底有多帅,何甜甜和董海蓉口径一致,言里言外觉得白静不够自爱将来会被看轻,就连韩琦也说她太草率了,这个男生这么老练,搞不好是个渣男。
说得白静心里乱糟糟的,一张脸红了又白,突然求救般地转向沈家榆,问她咋想的。
沈家榆轻描淡写,说:“不就亲个嘴嘛,亲就亲了,多大点儿事呀,你也享受到了,不吃亏。”
这话多少有点惊世骇俗,大家哗然,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沈家榆又开口了,神色严肃:“但后面的事就得谨慎了,既然他是师兄,那得问问现在有没有女朋友?别一不小心被小三了,另外你要打算和他长久发展的话,也得侧面打听下他的人品,万一是个登徒子,你这一腔柔情就错付了。”
上一世白静是吸渣体质,情路坎坷,屡战屡败,三十多才结婚,但嫁的老公也是个不靠谱的,弄得她心力交瘁,快四十了才醒悟。
这个时候的白静根本听不进去,初涉爱河的她一猛子扎了进去,接下来几天学习都顾不上,净忙着谈恋爱了,沈家榆吃饭上自习时就不免落了单。
那天自习时她去晚了,爬到五楼才在一个教室的最后一排找到个空座位。
大家自习时一般都会自动隔一个座位,互不干扰。
沈家榆爬楼爬累了,实在不想折腾,即便空位旁已经摆了书她还是硬着头皮坐下了。
她带了本英文原版书,tolerance(宽容),讲的是宗教的血泪发展史,泛读课老师让他们看完后写读后感,里面一堆儿晦涩的专业词汇。
沈家榆一边吃力地啃书,一边标注新单词,她嫌英汉字典太重没背,只能看个囫囵吞枣,回宿舍的时候再查字典。
她边标注边发誓,等这周酒吧结了帐,一定去买个文曲星电子字典,最便宜的那种也行。
刚看进去一会儿,她的余光突然瞥见一片阴影,旁边书包的主人回来,看到她似乎顿了下,但还是坐下了,是个男生。
两个陌生的男女坐这么近不免有些尴尬,沈家榆却懒得再动弹,她把脸扭向另一边,继续看自己的书。
对方也非常安静,沙沙沙在本子上写着什么,似乎在做作业。
俩人相安无事地自习了一会儿。
沈家榆终于看完了一章,感觉脖子有点硬,左右活动了一下,突然看到了邻座男生握钢笔的手,白皙,修长,是她见过最好看的男人的手,非常适合弹钢琴。
她胡乱想着,一失神盯着看的时间就长了些。
那只手顿了顿,耳畔突然传来一声低笑:“怎么?手比脸还好看?”
是一道无比熟悉的声音。
沈家榆猛一抬头,天,竟是陈屿安,真是那句老话:不是冤家不聚头。
陈屿安却比她镇定多了,继续拿起笔写字,沈家榆的视线跟了过去,他的字这个时候已经很有风骨了,遒劲有力,力透纸背。
“你怎么会在这儿?”
她忍不住脱口而出,多少带点指责的意思。
“这个地方不是我先来的吗?”
陈屿安淡淡地说,继续挥笔疾书,连眼皮都没撩一下。
沈家榆噎住了,想一想,确实自己理亏,也不好再说什么,收拾书包就要走。
陈屿安这才有反应,说:“就这么讨厌我?”
语气里有一丝掩不住的脆弱和受伤。
沈家榆顿了顿,这话还真不好接,其实她讨厌的是十年后的他。
正在这个时候,自习室前排突然传来一阵骚动,原来有个浓妆艳抹的女孩子一阵风似地闯了进来,揪住了一个坐在前排的女孩子,臭婊子狐狸精小三儿,不干不净地又打又骂。
被揪的女孩子猝不及防,痛得尖叫起来,旁边陪她自习的男生赶紧拉架,叫着闯进来的女孩子的名字,让她松手,应该都是认识的。
安静的教室立刻喧哗起来了,骂声,哭声,劝架声,指点议论声,此起彼伏。
沈家榆懒得管这种无聊的闹剧,背起书包就走,陈屿安突然咦了一声,说:“这不是白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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