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九章 专诸刺僚
此乐间占地约有百亩,除去戏楼乐坊之外,还有五处小院,分别以宫商角徵羽命名。有道是广明归来不看园,不入此乐不懂钱。平川城里但凡有些脸面的人物,多少都会进出于广明苑的文曲堂,那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认可与象征。而判断自己的财力多寡,最直接的方式便是去逍遥坊开赌,或者来此乐间潇洒。这起步就是以金为单位而计,万贯家财不过是刚刚触及门槛。
冷月一路上都很安静的跟在轩辕偲身后,一句话也未曾说过。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是一间妓院,而女子一般来此多少都会生出抵触的情绪。譬如先前的烁星,就没少对轩辕偲指责。
“我赴未央之邀而来。”
鸨爷听轩辕偲这么一说,立刻明白这是位贵人。前些日子就听上头说,未央谢客闭门,终日独居宫院,原来竟是被这么年轻的公子给赎买了。但瞅见他身后的冷月,觉得姿色更是上佳,实在不懂为何舍近求远。
两人一进庭院,就听见屋内传来琴瑟之音,推门而入,发现并无宜王身影。
未央朝着轩辕偲缓缓作礼,转身让鼓瑟的乐师退下,请人入座。对于冷月的存在,她并不诧异,毕竟是天家王孙,出门带上侍妾婢女并不稀奇,只是气质出众了些。
“宜王叔没到么?”轩辕偲伸出手指,挠了脑袋,出门走的急,头发并未梳理整齐,此刻觉得有些瘙痒。
发现冷月还站着,轩辕偲请人落于左席,自己则一屁股坐在右席的案上,捡了两颗葡萄,丢进嘴里:“你们平时除了练习琴瑟之外,都还做些什么?”
未央今日的装扮很是素淡,穿着一身淡紫色罗裙,头发也只是用一根红绳简单扎起一撮,披散在两肩。笑声娇媚,风情万种:“读书写字,投壶游戏,若要细说给公子听,怕是得引人羞煞了。”
冷月斜睨她一眼,手上剥开一枚龙眼果,不咸不淡的说道:“无需刻意理会于我。”
片刻之后又添了一句:“我和他不熟。”
轩辕偲转头看着冷月,苦着脸说:“好歹算是有搭救之恩,这么快就翻脸了?”
未央抬袖遮嘴轻笑,她不是头一回见轩辕偲在女子面前吃瘪了,上次烁星在的时候,也是这种相似的情景。似乎这位永王公子来妓院,很喜欢自带女眷。
平日里看惯了世家子弟作威作福,如他这般的还是少见。
“等过了门,我俩自然会熟络起来。”轩辕偲半晌之后,才憋出这么一句,男人多少都是好些颜面的。
至于冷月,并不在乎他胡言乱语,反正轩辕偲一向轻佻。眼下冬和堂被查封,若不是有他,恐怕此刻真要被羁押投进京兆衙门的牢狱中。
未央故作幽怨,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可怜楚楚的看着冷月:“往后妹妹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好,姐姐可得担待一二。”
听语气,竟是十足的妾室做派,轩辕偲暗自欣喜,这分明是拐弯让他和冷月坐实名分。不愧有着花魁的名头,是个剔透玲珑的妙人。只是那妹妹的自称,似乎还夹杂着其它韵味,风尘出身的女子,即使跻身门第之中,也不会受人待见,何况是延平王府。宜王虽说将未央送给轩辕偲,但他并未接受。
轩辕偲摇摇头,赶紧将这些莫名的念头甩开,又捡了一个柑橘,小心翼翼的剥开:“说笑而已,你居然还当真。真不是宜王叔邀约?”
他还是不信一个此乐间的花魁,能使人将口信递到广明苑中。
未央轻柔一笑:“公子是小女的恩主,只是几日未见,有些想念。”
轩辕偲不由打了个寒颤,都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他可不觉得自己与未央之间有生过什么情愫。算上今天,总共也才说过十多句话而已。
“若没有什么紧要的事,本公子便走了。”毕竟冷月还在,总不可能当着她的面,和未央在这谈情说爱,风花雪月。轩辕偲不是什么看破红尘的圣者贤士,但一贯还是秉持着色亦有道的原则,发乎情止乎礼,再出格些便也不能接受了。
未央似有恼怒一般,嗔怪得瞧人一眼,随后从自己的案上捧来一支锦盒:“这是殿下托我赠予公子的。”
这锦盒长有一尺,宽三寸,材质上看应是上等楠木,雕刻着两条螭龙,正中间镶嵌一颗翠绿的宝石。
未央缓缓打开,赫然是一柄短刃。刃上的纹路曲折婉转,凹凸不平,刻着龟文、高山、流波、芙蓉等等……
似剑,但只长约五寸;似刀,但又两刃开锋。
“这可是把神兵?”轩辕偲咽着口水,即是宜王所赠,想来不会是凡品。
未央的玉指轻轻拂过剑身,莞尔一笑:“此乃专诸刺王僚之鱼肠剑。”
轩辕偲读过司马迁的《史记》,在刺客列传中曾写: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尽灭之,遂自立为王,是为阖闾。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
“这等厚礼,叫我如何敢收?”说不动心是不可能的,毕竟是传世的十大名剑之一,轩辕偲有些犹豫,他和宜王之间的交情还没到能赠与神兵的地步。专诸何许人也,世人皆知那是个与刺秦王的荆轲相齐名的刺客,无端授剑,这是意欲让他重演旧事吗?
冷月倒是破天荒的主动插话了:“欧冶子采赤堇山之锡,若耶溪之铜,经雨洒雷击,得天地精华,制成五剑,湛卢、纯钧、胜邪、鱼肠、巨阙。而鱼肠又号称勇绝之剑,非英雄豪杰不可相匹。”
未央有些诧异于冷月的见识,对轩辕偲说:“姐姐都知道这是件宝贝,宜王一番心意,公子还是接下为好。”
轩辕偲一番挣扎之后,两手在衣衫上擦拭几下,终是接过了锦盒。
这世上只要是有些心气的男儿,谁不爱剑?封侯受爵,入相出将,何曾少过佩剑。就连文人学子,都要带上一柄,更别说皇室贵胄。
未央似笑非笑,眼珠灵动,试探的问道:“正好最近新练了一支舞,不如由小女子替公子试试这剑?”
轩辕偲点头,上回见女子舞剑,还是好几年前在延平王府的事了。壮武将军的女儿马思齐于席间,耍了一套马氏剑法,好不飘逸灵动,至今印象深刻。
只见未央小心握住剑柄,亦步亦趋,像是踩着音律一般飘动。
“伍员本是英雄汉,杀父冤仇岂心甘?若无东皋行方便,俱为昭关丧家犬。日月轮流催晓箭,引兵伐楚祭家严。只恨吴王纵勾践,失国身死复眼前。”
她持的是鱼肠剑,唱的却是关于伍子胥的词。短短八句,将他一生事迹都概括了其中。从出逃楚国,再到投吴复仇,接着掘墓鞭尸,最后自尽身死。轩辕偲突然明白,伍子胥的人生轨迹与延平王府何等相似?
宜王这分明是在托物言他,专诸刺王僚,似乎真的是在暗示些什么。
转瞬之间,寒光一闪,未央的剑锋直刺轩辕偲的脖子。
接着三点银光飞逝,鱼肠剑在距离他一步之遥的地方脱手而飞,斜插在案上一角。
是冷月出手了。
未央吃痛的叫出声来,一寸长的银针嵌入了手背中,那点猩红之处,已泛出乌青的颜色,这是带毒的针。
“她没想杀我。”轩辕偲看着冷月,开口解释道,“宜王是想告诉我,别当伍子胥!”
冷月偏过头,继续剥着龙眼:“不识好意,早知任你死在剑下了。”
轩辕偲看出来冷月是在关心自己,抿嘴笑道:“针上是什么毒?”
“麻药,不会致命。”
未央黛眉紧皱,冷月居然是个擅使暗器的好手,而她也是一时兴起想试试轩辕偲的身手。“公子恕罪,是小女子冒犯在先。”
轩辕偲拾起案上的鱼肠剑,放在掌中仔细把玩,忽而抵在未央的玉颈处,削下一缕秀发。眼中很是欣喜,由衷赞叹:“神兵之名,果不其然。”
将剑放回锦盒,轻轻扶着未央坐下,蹲着身子,捏住银针,快速拔出:“本公子的命可比吴王僚难取许多,这是宜王叔的意思?”
“没有,是我自作主张。”未央不敢抬头看人,满脸通红。
轩辕偲得意一笑:“那应该将你送去大理寺。”
未央立刻摇头解释:“不是的,公子是恩主,小女子哪有加害的道理?只是以为公子会喜欢这样的情调,想能博取欢心。”
轩辕偲揉了揉眉骨,自打出了王府之后,遇见的女人没一个是省油的灯。但毕竟是宜王的人,总不能过度追究,反正自己也没伤到。出了院子,让鸨爷将在巷口等着的丁占喊了过来。
丁占自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听到轩辕偲说要买间宅院,神情变得古怪起来:“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轩辕偲狡黠一笑:“丁叔只管去物色,过两日我便进宫,说不准皇爷爷一高兴就能赐我开府。”
平川城里再开一座永王府?那朝廷上下不得闹翻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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