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石爪山脉
出发时布兰顿甚至没有吃饱早餐,被托里·韦德叫醒时,他还在做着梦,父亲告诉他,威廉国王有意促成自己与奥利安娜公主的婚姻,她不过只是一个孩子,布兰顿去凯尔瑞达学习剑术时,奥利安娜甚至还不能很标准地进行屈膝礼,国王和父亲两家交好,不仅将罗瑟琳嫁入了皇家,更想亲上加亲。他带着惺忪的眼睛吃完了面包夹烤培根。
霍勒斯·贝恩爵士和智者奥格斯特送他们出了城门,母亲和他的侍女坐在马车里,卡伦夫人本可以不用经历这舟车劳顿,但她表示已很久没有见到女儿罗瑟琳了。
为了加快速度赶往临风堡,罗恩公爵并没有带领太多的随从,一行人全部骑马,包括公爵本人,而卡伦夫人所乘坐的马车也是由两匹成年马牵引,而其余人均挑选了精壮的马匹。在通往先锋岗哨的大路两旁,能偶尔看到几处农户和庄园,院舍中栓着的狗在布兰顿等人一行经过时疯狂地嚎叫着,似乎一点点的声音都会引起它们的警觉,而两旁则是环绕的石爪山脉。
“石爪山脉的传说,你们可曾听过?”罗恩公爵在队伍的中间,马车的前面行走,布兰顿和泰伦斯则骑行在马车的两边,前后各是掌旗骑士,扛着的是奔马城的徽章大旗。
布兰顿首先回应“早在英雄纪年前,被世人称为上古纪年的时代,石爪山脉乃是连绵不断的山体,攀牙山脉也如此,传说主神克拉苏恩认为这从大陆的东边到西边需要翻过两座大山实在太麻烦了,于是他命令他的兄弟海耳默斯开山劈石,将攀牙山脉和石爪山脉的中间分开了一条大路,这便是我们脚下的这条路。”
“没错,主神克拉苏恩造人时,将硬币抛上空中,正面着地则为善良,反面着地则为邪恶。因此在盎格斯-拉克鲁人的习俗中,怀孕的妇女的临盆时,负责接生的医师都会将硬币抛向空中,善良和邪恶被沉稳和热情取代,没人有希望自己生育的孩子是邪恶的。”罗恩说道。
“母亲在生我的时候,硬币一定是呈现了代表邪恶的一面,不,是热情的一面,而布兰顿则是沉稳的一面,但奶妈告诉我,我俩只不过隔了一杯酒的时间。”泰伦斯咧着嘴笑道,似乎他总是会提到这个,或许他很在意。
“石爪山长久居住着原住民和猛兽,所以过往的每户农舍都养着凶猛的猎狗,但最害怕的还是结队的豺狼。所以我们要快点赶到贝恩家族的先锋岗哨。”罗恩强调“哈尔·贝恩会按照我们住宿,提供美酒和佳肴”
布兰顿在马背上抬头看着天空,一整天太阳从远方慢慢地向着自己爬动,他不知道究竟是自己向着太阳的方向在走,还是太阳向着自己在移动。但至少他知道,当太阳在自己头顶的时候,已然是正午了,于是他们停下休息,吃了一些奶酪和面包,喝了几口酒袋中的甜酒,这是尼兹的甜酒,还是出自于里耶的?他有些分不清。
正午的太阳有些毒辣,让布兰顿的额头不断地出汗,父亲却仍然要求他们穿着皮背心和锁子甲,“骑士要有骑士的样子”父亲严厉地要求。他甚至都能感受到手腕处的汗水,因为他不得不在锁子甲里穿上一件垫底的衬衣,要不然锁子甲一定磨破他一层皮。
不过休整了一个钟头,侍从让马儿喝了点水,罗恩公爵便再度起立“差不多了,大家上马,我们继续赶路。去往临风堡路途遥远,我们必须加快速度,要不然赶不上比武大会,我可接受不了泰瑞尔公爵责备我们的怠慢!”
队伍再度整顿出发,直到快近黄昏的时候,已然能从路边的标记看到先锋岗哨不远了。“再坚持一下,我们便能抵达贝恩家族的城堡,有舒适的羽毛床,香气四溢的炙烤羊排以及葡萄美酒。”罗恩鼓舞着大家的士气。
这一路都将非常难熬,现在可是一年当中最难受的最热的季节,如果让大家穿上轻薄的外套,一定会好很多,但父亲却是一个严苛的领主,他几乎不苟言笑,布兰顿回忆着小时候父亲无数次的教训,而弟弟泰伦斯却生性反叛,在已能持剑的年龄便主动要求去岩石湾守卫,目的就是想脱离父亲的管束。而当黑沙滩捷报传至奔马城时,布兰顿甚至都看不到泰伦斯的喜悦,或许尤斯塔斯对弟弟来讲,只是姓氏罢了。
“到了先锋岗哨,我最想做的事情是将自己脱光,我可管不了侍女的眼神,我觉得在锁子甲里,我都闻到我自己的臭味了,就感觉拉屎拉在了裤子上”泰伦斯抱怨道。
昼夜交汇的时候是一天当中最奇妙的时刻,克拉苏恩创造了大地,创造了人类,或许也创造了黑夜和白天,正如人类的善良和邪恶一般,也正如他的两个孩子,被唤作战神的阿古罗斯和操纵死亡被唤作死神的伊洛迪斯一般。前一秒天空还是深色的橙,后一秒天空便是浅色的灰,随后灰色变得越来越浓重,在变得彻底的黑色前,灰色将伴随着好一阵。
伴随着灰色的,是一声接着一声的狼吼,每一声都让布兰顿毛骨悚然,骑兵们四处观察,一手握住剑柄,一手紧拉缰绳,父亲骑到马车边,倾斜身体对着马车中的母亲温柔地说道“亲爱的,没事,没多久我们便可以抵达先锋岗哨,在这里我都能看到城堡中的火炬了”但布兰顿知道,前方的城堡的火炬还只是一个小点罢了,他们出发得晚了,行装的整顿,马车的预备,拖慢了他们的时间,正午时炎热的天气让他们休息的时间变得更长,或许他们不穿厚重的锁子甲,可以少休息一阵,而这一阵可能足以将他们带得离城堡更近,但现在他感觉每一分钟天色都在变黑,起初还是蓝灰色,而此时已经没有蓝色,再过一会儿,天空就会变成黑色。
狼群在头狼的引导声中继续地吼叫,树林中婆娑的声响不断地发出,布兰顿不知道这是风的声音还是狼的伺机而动,还是那不过只是只野兔,他紧握剑柄,泰伦斯的长剑名叫“血月”,他却没有给自己的长剑起名,在没有更好的名字前,他宁可这只是一把剑。
又行进了一段,天色变得更加暗淡了,月亮挂在天空中,散发着宁静的月光,一切就好像行刑前的宁静一般。如果此时出现一群原住民,或许他们足以抵抗,他们是穿着锁甲的骑士,他们有着超高的剑术,但若是遇到一队狼群,结果会是什么样的呢?布兰顿不禁默念主神克拉苏恩的名字,念着《圣书》中的祷词“伟大而全能的神,怜悯而慈悲,你拯救困苦,慰藉孤独,护佑敬畏你的众生。”
一头,两头,一队!现实打破了一切,马儿惊恐地嘶叫着,骑士慌乱地抽出了长剑,罗恩公爵带头,安抚着大家。他们被包围了,队首和队尾有至少八头强壮的灰色毛皮的豺狼,月色照在油光的毛皮上,就好像涂了蜜蜡一般,草丛中走出一头更大体型的头狼,它露出尖若匕首般的长牙,它的四肢强壮有力,爪子紧握抓着地上的泥土,鼻孔中透出的气息形成低吼声,眼睛是如翡翠般的绿色,在黑暗中就如同一道光,它张开了嘴巴,布兰顿看到黏腻的口水沾着牙齿滴在地上,头狼逐渐向他们靠拢,而狼群则配合着仰头吼叫,这让他浑身竖起了寒毛,他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狼。
“不要怕,拿出你们的长剑,它们也是血肉之躯,当它们扑上来时,直击心脏,一剑毙命!”罗恩公爵说道。
“我们该后悔没有准备火把”泰伦斯在一旁低声地说道,血月剑早就握在了手上“保护好马车,保护好母亲”他对着布兰顿说道。
“头狼”布兰顿提醒父亲“只要杀死头狼,狼群便会逃走”
“可……可它看上去比我们的坐骑还要大”托里·韦德吓得浑身发抖,手中的剑也随着身体发抖。
“它们会知道你在害怕!狼群只攻击它们认为弱势的一方,它们害怕强者,却毫不犹豫地咬碎弱者的喉咙!如果你没办法控制你发抖的手,那你注定会成为他们的晚餐”泰伦斯提醒道。
我们该怎么办。
狼群的吼叫突然停止,群狼的身体瑟瑟发抖,头狼望着草丛,眼神不如之前那般凶狠,却反而是种害怕。它收起自己爪子,向着旁边慢慢挪动,不经意间,突然撤退,钻进了草丛,消失地无影无踪,群狼无首,吼叫着分散着从大路上撤退了。
“是不是有更可怕的东西”托里·韦德问道。
“不管是什么,握紧你们的剑”布兰顿大声说道。
前方草丛映射出的是一团火光,越来越亮,越来越近。“罗恩大人”随着一个声音,出来的是一个身穿深红色兜帽长袍的,手持火把的男子,身边跟着的是一个极瘦的驼背侍从“让您和您的家人受惊了,我们赶走了狼群,事实上,它们自己逃走了。”
罗恩公爵还剑入鞘问道“你是谁?”
男子放下了兜帽,露出了深邃的眼神,火光照耀下,布兰顿看到了他坚毅的五官,他留着短寸的头发,修建整齐的胡须,他缓缓地说道“我是破晓圣殿的泰恩·韦尔,而这位是我忠实的仆人沃尔兹。很高兴遇见您,罗恩公爵大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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